问题 | 企业外购商品直接发给职工作为奖励,增值税如何处理?是否视同销售? |
释义 | 企业外购商品直接发给职工作为奖励,增值税如何处理?是否视同销售?企业外购商品直接发给职工作为奖励,增值税如何处理?是否视同销售?视同销售。1、购入商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4、分配(计提)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其格式一般要用三栏式,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