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机打发票取消了。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