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维修家电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出租房内家电损坏时,如果租赁合同未明确划分责任,且租户非故意造成损坏,则维修费由房东承担;租户按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应履行维修义务,除非另有约定。房屋租赁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非租客违规使用导致损坏时,房东应及时维修;租客自行维修需保留费用发票和证据,如由租客不当使用造成损坏,则需赔偿和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分析
    一、出租房内的家电坏了谁出维修费
    如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列出房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户未故意造成家电损坏,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来院审理。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源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在租房过程中,非租客违规使用而导致的家具、电器等出租房原配物件造成损坏时,房东应当及时维修;如果租客为了尽快正常使用物件而先行自行维修时,要注意保留相应费用发票与证据,以便之后要求房东负担费用时有据可依。但是如果物件损坏是由租客不当使用而造成的,则租客同样有义务去赔偿和承担维修费用。
    结语
    在房屋租赁中,如果租赁合同未明确规定家电责任划分且租客非故意损坏,维修费由房东承担。租客应按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物品,若造成损耗,不需赔偿。出租人有维修义务,但可另有约定。租客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未履行,租客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租客过错导致维修,出租人不负责。租客应妥善保管物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需赔偿。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通过调解、民事诉讼、仲裁或法院审理等途径。租客维修时应保存费用发票和证据,以便要求房东负担费用。若损坏由租客不当使用引起,则租客需承担赔偿和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7 7: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