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两种情况:一、如果自用仓库只储存本企业生产产品、自用原料及其他自用物品,不从事经营活动的,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自用仓库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启用的(如危险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成品油仓库等),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所以,要说明仓库的性质,或者你在其他地方有经营场所,此处只作为存放商品做配送用途,那么需要提供你的营业执照,产品的进货证明等到当地工商机关备案。二、如果同时作为经营场所,须提供身份证,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到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核准名称及开业登记,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办理许可证后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