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办理失业险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成都市办理失业险的流程包括企业备案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机构办理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到所属社区进行失业登记,以及每月签领失业保险金和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需资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解除或终止劳动证明、劳动合同、失业人员身份证、社保卡、成都银行卡等。不同区域和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成都市办理失业险的流程如下: 1. 企业应在失业人员失业后30日内,前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备案登记手续。 2. 企业需提交相关资料,以便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办理完成后,企业将获得《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 3. 失业人员需要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4. 失业人员还需要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到所属社区进行失业登记。 5. 每月月初(1-11月为1-10日,12月为1-6日,节假日不顺延),失业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上确定的“发放单位”(户口所在街道失业保险金签字点)签领失业保险金。月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二、办理失业保险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的证明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失业人员社保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失业人员成都银行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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