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者需要前往征信管理部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以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能力。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如逾期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等,且不良记录超过银行相关规定的话,不管其他条件如何,都无法获得贷款。申请按揭贷款后,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法律分析 购房者需要前往征信管理部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以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能力。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如逾期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等,且不良记录超过银行相关规定的话,不管其他条件如何,都无法获得贷款。 其次,申请按揭贷款后,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张-玉提醒购房者,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 第三,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银行的联系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更好地享受银行为借款人提供的贷后服务,借款人搬迁新居后,切记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准确地告知贷款银行。如果没有及时告知银行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将会影响借款人及时享受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若收不到贷款银行的有关通知,还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对于已经办妥房产抵押的住房贷款,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借款人可以拿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消手续。 结语 购房者需前往征信管理部门查询信用报告,确认贷款能力。申请按揭贷款后,务必保存借款合同和借据,并确保联系地址准确及时。贷款还清后,及时撤销抵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