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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殊工种单位没报怎么办?
释义
    如果是不给申报的话,可以向公司的领导反馈,或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进行解决,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这并不影响特殊工种的认定,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什么是特殊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六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的。
    特殊工种还可以休年假吗
    特殊工种也有年假,休年假与行业无关。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1、如果职工没有申报工伤,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当事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要先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完工伤之后,当事人还是要到有关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工伤之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通过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可以根据最终的结果来要求赔偿。
    2、工伤认定请求提出之后,一般六十天内会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得出鉴定的结果之后,需要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工伤的认定请求之后,发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需要在受理后的十五天内得出鉴定的结果。
    二、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职员如果认为自己受到的伤情是工伤,且想要获得赔偿,那么需要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员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可以享受的待遇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的相关费用。
    相关内容:九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一、九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1、九级工伤可能会获得的赔偿金为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数额,与职员正常每月的薪资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鉴定9级的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待遇。
    二、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1、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单位若是同意支付赔偿金,那么单位与职员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单位不愿意赔偿,那么职员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非法转包工种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1、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职员可以直接提出希望签署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吗?
    1、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
    若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2、职员退休后再入职不能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要格外小心。因为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楚,但仍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予保护,譬如社会保险、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报酬福利等。而在劳务合同中则不同,双方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尤其是劳务提供者一方,更应当在劳务合同中详细约定各种条款,包括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约定清楚,否则吃亏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不管是北京地区的用人单位,还是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双方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等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时候,直接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相关内容: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换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劳动合同需要改签,可以要求赔偿么
    如果用人单位的公司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 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的内容一旦签订之后就不能够随意的变更了,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方面的进行变更,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这个时候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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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