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欠债不承认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三年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一、恶意拖欠贷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拖欠贷款的立案标准如下: 1、贷款5000元可以立案,信用卡2000以上可以立案;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借条下了给对方不还钱能去做证据吗 对方不还钱应该搜集的证据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他人的口头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就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 三、别人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别人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有:债务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在诉讼时效内;证据包括借据、录音、付款凭证等。不能涂改或复印;还款日期注明的,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可以拘留债务人恶意拖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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