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 2、当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合伙关系,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个人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工商股东发起设立的程序主要有:1、签订发起人协议;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3、组建公司机关;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应是多少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金额由公司根据其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股东同意认购的股份确定。目前,公司注册已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经成立大会批准;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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