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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强制报废具体标准是什么?
释义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非经营性小型微型车,报废期限不明确,直到不能使用的时候才会被迫报废。不过,当车辆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将引导报废。车辆龄达到15岁时,年检由年检改为半年检查。出租车报废年限8年;旅游、公路乘用车报废年限15年;小型货车报废年限12年,重型、中型、轻型货车报废年限15年。
    一、买卖报废车辆是否违法
    买卖报废车辆违法。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
    一、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二、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1、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累计计算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2、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3、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4、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综上所述,买卖报废车辆违法,任何人不得违法买卖报废车辆。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具体要根据车辆的性质来确定。变更性质的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同,并且也不是统一规定。
    二、房车报废年限是多少
    房车报废年限是15年,属于中、大型非营运载客级别的房车,报废年限是20年。
    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工作年限起始日期遵循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遵循出厂日期计算。
    三、以前买的公户车到什么年份可以过户
    首先公户车是指行驶本户名是单位或是企业的名称的车辆,公户车转私户是指把车辆过户到个人名下,和普通车辆过户一样。如果涉及到年限问题就是车辆报废的年限,关于车辆报废有以下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1、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2、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3、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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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