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
释义 | 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如下: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不同的车型的报废标准如下: 1、私家车包括5座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小微车无使用年限,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报废。超过15年,行驶里程不足60万公里的,车辆每年需要检验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 2、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到时候就要强制报废; 3、国产皮卡强制报废15年; 4、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使用寿命到了,就强制报废; 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 6、半挂车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 7、微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时间到了,就被迫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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