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权是一种担保方式,其性质是债权的担保物权,当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同时,当债务人清偿完毕债务后,抵押物已经不再需要作为担保物,抵押权人有义务解除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七条 抵押权人应当保管抵押物。抵押物的保管应当符合抵押合同的约定,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并注意维护抵押物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应当将抵押物交还给债务人或者由债务人指定的人。债权人有权在抵押物交还前对抵押物进行鉴定,并在抵押物交还后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抵押物已经不再需要作为担保物的,抵押权人应当解除抵押权。抵押权解除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的注销。 综上,借款人清偿债务后,抵押权人应当解除抵押权,将抵押物交还给债务人或者由债务人指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