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会见被监管人时需注意:不能传递案件线索,使用手机通电话违规,不能串供、毁灭、转移证据,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不能传递禁止信息和物品,要防止逃脱,注意交流方式,不能训斥当事人,耐心倾听但不要预测案件前景,不宜直接询问是否犯罪。 法律分析 1. 不能向当事人透露任何案件线索。 2. 不得使用个人手机让当事人与外界通话。此举违反了看守所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律师会见被终止,并且看守所可能会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通报此情况,使律师受到纪律处分。 3. 不能以任何方式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 4. 不得携带非律师参加会见,也不能带当事人的家属参加会见。非律师指的是不是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的人。 5. 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任何信息或物品。 6. 防止当事人逃脱。 7. 注意交流方式,不要教导当事人如何说话。 8. 提高亲和力,不能训斥或贬低当事人。 9. 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10. 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是否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