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公证处能办理档案公证吗? |
释义 | 公证处不需要公证档案,但会负责归档和制作卷宗。调取公证档案需要向公证机关申请。当事人对公证书有错误可以提出复查,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复查申请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公证机构的决定有异议可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对公证书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公证处可以公证档案吗 公证处是不需要公证档案的,公证处的每一份公证均由专人负责归档并且制作卷宗,您的公证肯定会有档案的,但如果您想公证相同的材料,需要缴纳副本费,并不需要重新公证,如果日期不同,肯定需要重新公证的。 公证档案是公证机关证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 二、到公证处调档案需要什么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公证处调取档案的,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该调取相应的档案给申请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三、公证争议处理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公证处不需要公证档案,每份公证都由专人归档制作卷宗。公证档案是重要的国家档案,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申请人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调取档案,并符合条件时有权查阅。公证书有错误时,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对公证机构的决定有异议,可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若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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