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出管辖权异议期限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管辖权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二)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三)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四)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二、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由此,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
随便看 |
-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给后代分割吗
- 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给配偶
- 婚内房子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婚内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
- 贷款诈骗和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 贷款诈骗和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 集资诈骗罪?是什么意思
- 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分别?
- 在我国什么借款是集资诈骗
- 集资诈骗的危害都有什么?
- 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
- 医保卡查询余额怎么是0
- 关于房产遗嘱应该怎样写
- 社保卡领取需要带的证件是什么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 婚外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 婚内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 婚内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求公证吗
- 婚内财产协议与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公证吗?
- 民法典中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 婚内财产分割公证协议书
- 婚内哪些情形下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 cost-and-benefit sharing
- cost and freight
- cost and freight
- cost and freight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cost basis
- cost bill
- cost burden
- cost calculation
- cost contract
- cost-deducted and profit-sharing wage system
- cost for collision action
- costing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leared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duty paid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ex ship's hold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land waterway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landed terms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liner terms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e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and interes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and war risks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commission and intere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