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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逃逸的认定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开车或直接抛弃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且当时头脑清晰,知道已经发生事故的;
    以自己对事故的判断,认为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报案之后不在现场听候警察处理,且可能酒后驾驶等,弃车走后又回来的;
    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但没有报案也没有正当理由就离开医院的,或留下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调查时逃匿的;
    离开现场且不承认逃逸,但有证据证明其是知道已经发生事故的;
    协商不一致或没协商的,欠缺很多赔偿费用,事故当事人没有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的。
    因逃逸而导致至少三人丧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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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