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个档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简称“三险一金”),调整后四个档次为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四个档次为19.0元、17.0元、16.2元、15.4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一金”)。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0元,平均增幅为10.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