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1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共297个,征收建筑面积约731.66万平方米,其中计划项目85个,征收建筑面积约197.34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储备项目212个,征收建筑面积约534.32万平方米(详见附件2)。各地要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组织实施计划项目,争取年内项目年内完成;未列入年度征收计划和储备项目的,不得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考核内容。 法律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之二规定:201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共297个,征收建筑面积约731.66万平方米,其中计划项目85个,征收建筑面积约197.34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储备项目212个,征收建筑面积约534.32万平方米(详见附件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