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变更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依法参与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决定参与诉讼的;或者当事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申请变更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