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了试用期,并没有将合同分为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劳动合同,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2、劳动合同最少要签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各地区根据政策需要由劳动局备案一份),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律师提示:保留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的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注王律师,随时查询更多劳动维权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