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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款支付完毕后,开发商的房产证没有办理出来是否违法
释义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未能办下来的,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把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同时明确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没有房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开发商跑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办理房产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
    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超过一年的,业主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直接携带购房合同和双方身份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子买了好几年了,没有房产证,怎么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怎样知道开发商是否帮你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1、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办理初始登记,开发商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填写完后开发商签名并盖章确认;2、房屋竣工完成后,开发商需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表报告等材料准备完善一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3、如需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况,应当询问相关办理人员,交纳契税或者公共维修基金的,一并缴纳后保留缴纳凭证;4、待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处理完善登记手续和办理好房产证后,通知开发商及时到相关部门领取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你好,问开发商拖延退房款怎么办,开发商答应时间一直没有兑现
    法律分析: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建议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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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