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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同意还用开庭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不用开庭。双方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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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