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费者遇到购买商品有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释义
    消费者遇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处理掺假、冒牌商品,技术监督部门解决质量问题,无法解决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诉、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维权。
    法律分析
    1、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
    2、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
    3、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一定要掌握一些维权的方式,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维权。当然,在维权之前要确定对方的行为确实是对自己构成了侵权才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消费者在面临问题时,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其中包括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投诉工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以及通过法院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在维权之前,消费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选择适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