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将不动产无偿划转到一人有限公司征税的办法
释义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以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全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将房产土地无偿划转到一人有限公司,应按市场价计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接受捐赠的一人有限公司应按市场价格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但无须缴纳契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