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安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同安区二类收费区域大同、祥平街道所辖范围内原每15分钟2元的收费路段下调为每15分钟1.5元,首停15分钟以内免费,15分钟后每15分钟1.5元,单次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0元; 2、下列停车场实行一类停车收费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码头、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及配建的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或市政建设配套的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景区、景点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3、下列停车场实行二类停车收费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各类园区停车场,三级及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停车场及配建的停车场; 4、上述停车场周边500米以内的其他公共停车场,若500米范围已有不同类别的停车场,新增停车场分类按照就高原则分类,我区道路停车类别划分,根据市场供求、居民承受能力、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等因素的实际,确定大同街道、祥平街道辖区道路停车场实行二类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其他区域实行三类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独立专业机械停车场除外不超过30分钟或者进入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除外,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建立良好泊车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