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是否需要回原籍 |
释义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回到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诉讼离婚则需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并不是必须回原籍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都不是必须回原籍: 协议离婚的,要回到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要回原籍; 诉讼离婚的,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也不一定是原籍。 拓展延伸 离婚回哪个户口办理? 离婚后,原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原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夫妻双方所处的具体地区,他们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或者选择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财产分割手续,确保各自财产权益。此外,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生活费等方面的权益划分,也可以依法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语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需回原籍办理,但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管辖,诉讼离婚的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但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管辖。因此,离婚办理方式并不一定要回原籍,也不一定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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