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离婚后必须回原籍地?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离婚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开通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的地方办理。诉讼离婚需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离婚程序包括签署离婚协议、提出离婚申请并经过30天冷静期,最后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有争议可诉至法院,一年后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是不是必须回当地? 办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限制于原结婚地,而且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凭借居住证也能在外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在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去民政局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首先,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然后回去。 2、然后,双方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就是说双方回去后要等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向民政局撤回之前的离婚申请。 3、最后,如果过了30天冷静期,双方还是决定要离婚,那一定要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领离婚证。如果逾期未去的,则视为双方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申请。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结语 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回到当地办理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议离婚可以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诉讼离婚则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离婚程序包括签署离婚协议、冷静期等环节。如果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一方不能反悔,但争议可在一年内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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