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签字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拆迁前必须公示 在拆迁之前,当地都会向拆迁区域发布拆迁公告,阐述拆迁原因、期限及拆迁单位,广为张贴,了解拆迁事项,方便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 2、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 具体执行拆迁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否则可能损害被拆迁者权益。根据《》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部门才有审批房屋拆迁的资格,乡、村不属于拆迁征收房屋的主体。 3、空白协议书不签 开发商有时为了快速达成协议,采用口头承诺的方式应付被拆迁者,或者一份格式协议,很多地方都是空白,口头上的承诺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合同不能留白,必须填满,防止开发商时候不认账或涂改。 4、拆迁顺序别搞错,拒绝拖欠款项 正常情况下,确定拆迁后,都是先签协议,然后给补偿款,最后才拆迁。有时候开发商为赶工期,会催着拆迁户先搬迁,承诺后续给补偿款,这是违背国家拆迁规定的,一旦遇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房子被拆后补偿款却拿不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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