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采用书面订立合同的,只要具备签字、盖章中的一个要件合同即成立,并不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但在律师实务中,常常会出现当事人约定签字并盖章两个要件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对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法律是认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