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些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后,往往需要赔偿医疗费、工资损失等费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因此当被害人认为赔偿不够时,能否寻求法律救助来争取更多的赔偿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单位承担因执行任务造成的损害,这意味着如果意外事故发生在单位下,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被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单位不认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行使或者履行。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应当赔偿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当事人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依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 总之,当被害人认为赔偿不够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最终通过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