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主张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如果第三人不赔偿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期间发生第三方交通事故是否能获赔偿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规定追偿。 三、工厂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我想该问题想问的是,工厂的工人发生工伤事故,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应如何赔偿的问题。首先,要看工厂有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发生了工伤事故应先申请工伤事故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因此,为了避免发生工伤后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我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当天即为其购买工伤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