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 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 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不过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