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必须是一家注销才行吗 |
释义 | 公司合并的必须注销其中一家公司。如果是吸收合并的,仅需要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即可,另一个公司并不需要注销。如果是新设合并的,则原来的两个公司都需要注销。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 一、什么情况下办理公司注销?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二、合并前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三、公司法企业合并方面的条款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合并条款包括: 1、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3、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并在报纸上公布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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