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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概述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清算组成员的确定上存在差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逾期未能成立清算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的法律要点
    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的法律要点涉及多个方面。首先,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在解散或破产时,通过清算资产、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程序,结束其法律实体存在的过程。其次,注销程序是指企业在完成清算后,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使企业名册从商事主体登记系统中删除。法律要点包括但不限于:清算程序的合法性与适用法律、清算资产的评估与处置、债权债务的处理、清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查、注销手续的办理等。企业在进行清算与注销时,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程序合规、权益保护、利益最大化。
    结语
    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的法律要点涉及多个方面。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有所不同。如果逾期未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清算是解散或破产时,通过清算资产、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程序,结束其法律实体存在的过程。注销程序是在完成清算后,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使企业名册从商事主体登记系统中删除。在进行清算与注销时,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规、权益保护、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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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3: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