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归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房屋过户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管局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一、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业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5、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6、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副本亦可)或未婚证明正本。 二、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过户时买卖双方均需携带身份证到场,如果买卖双方是多人的,需要全部到场; 2、买方或卖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3、带齐所需资料,卖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户口本、房产证、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完税通知单及相应税票、网签合同、网签备案单、土地证(若办理了需提供)限购单 4、查封、抵押、信息占用、产权人去世未办理继承更名手续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5、产权人身份证信息与购房时使用的不一致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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