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一、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起诉。撰写好起诉状后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的立案庭; 2、现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用; 4、庭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庭审程序; 5、判决。经过审理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括先行调解、立案和受理(不予受理)、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告知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告知、审核取证、开庭通知和公告、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宣判。 二、交通事故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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