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养老保险: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针对于这几种的情况,是可以进行退保申请的,但是对于成功与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出境定居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出境定居的,应当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后出境定居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继续领取。按领取人的意愿,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3、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章的本单位职工薪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章的本人薪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