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行政复议法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采用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向 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对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行政复议 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 国家安全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 法定代理人 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七条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八条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