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拒赔肺癌的情况下,受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重疾险公司拒赔肺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存在保险欺诈行为,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信息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说明及有关资料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发生前的保险利益等情况进行询问,并在保险单、保险单附页等保险凭证中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保险人应当在收到索赔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索赔文件进行审核,对认可的部分予以赔偿,并说明不予认可的理由。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索赔结论及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保险人不得侵害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投诉或者要求协商解决。投诉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当重疾险公司拒赔肺癌时,受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并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