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肺癌重疾险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并且不能涉嫌欺诈。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说明拒绝理由或者理由不合理,涉嫌欺诈的情况下,被拒赔付的投保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当在接到有关证明和索赔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或者明确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说明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中,不得虚假宣传,或者制造、传播虚假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有欺诈行为。” 总之,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肺癌重疾险时,应该有合理的理由,并且不能涉嫌欺诈。如果投保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