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患有什么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
释义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夫妻在婚前对另一方进行故意隐瞒,造成不必要的婚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说,婚姻生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结婚之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告知的,方可撤销婚姻。但是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重大疾病具体是什么病,或者某种疾病是不是重大疾病,需要司法机关和有关的部门、单位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认定。 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隐瞒病史,另一方能请求离婚吗 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属于《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一类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指定传染病,医治难度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为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过,申请撤销婚姻关系要及早提出。民法典规定了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那么撤销权消灭,婚姻有效,就只能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如果一方确实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向另一方坦诚相告,履行婚前告知义务,让另一方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是否愿意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婚姻另一方来说,撤销婚姻是《民法典》赋予的权利,是否选择撤销婚姻,也要基于自身感情和理性作出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能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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