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文禁止以个人账户支付公司签署的合同的价款的规定。但实践中,必须注意两点:第一,由合同约定或者合同双方同意/确认由指定个人账户支付合同款项,否则对方若主张未支付合同价款,还需证明该支付行为;第二,合法合规地完成会计记账和财税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