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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务局不给办理取水证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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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4: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