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的继承份额吗 |
释义 | 可以通过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份额,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 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立遗嘱给孙子有效么 立遗嘱给孙子有效,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 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三、遗嘱变更有哪些方式? 立遗嘱人遗嘱变更的方式包括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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