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所需的材料如下: (一)车辆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四)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