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健在,房产怎么过户 |
释义 | 房产过户,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一、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根据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后想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过户到一方名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为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变更,缴纳手续费,变更产权。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此外如果属于具有房贷的房产,要考虑到贷款中的房产无法变更产权及贷款人,目前要加上公证程序,夫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约定房产以及贷款所有。 三、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到房屋所在地进行遗产继承公证;2、带上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继承登记;3、缴纳手续费、公证费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不收取个人所得税;4、房产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5、领取房产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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