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速超过规定时速20%但不到50%要按下列标准处罚:依法应由交管部门处以200元罚款,予以警告,扣12分。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千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九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