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怎么办 |
释义 |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就是无效的。赠与合同是一个双务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才可以成立,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一、父母的房产可否赠与非亲生子女 可以。赠与房产不限于亲属关系,可以赠与非亲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性质如下: 1、双方的行为。赠与合同只有双方同意才能成立。赠与人有赠与的,但是,如果受赠人不接受,则合同仍不能成立,因此不同于单方面的赠与行为; 2、吸收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是诺成行为。大多数国家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双方同意时成立,不需要等待赠与,即承诺行为; 3、免费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有条件义务外,受赠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合同的义务,因此为单一合同。 三、赠与合同怎么生效?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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