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案件受理费退回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向做出该法律文书的法院的退费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经审判人员复核无误后,交法院财务部门核对并办理诉讼费退付。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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