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受理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XX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XX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照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初审 (一)属于在XX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三、复审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四、审定及上报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五、制证及下发。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是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三条审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四审定及上报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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